在放行货物之前和之后,可以对货物申报进行更改。/p>
在货物申报的合同,运输(运输)文件的细节,交易的护照号码,出发国,目的地和其他信息的名称或代码的错误指示允许,在某些条件下,对货物申报进行更改。/p>
放行前,经报关人提出合理的书面要求,经海关当局许可,可以更改或补充报关单所载的资料,但符合下列条件:/p>
特别规定,对登记报关单所载资料的修改和增加,除登记报关单所载货物的组成、技术说明、质量、用途外,不得对货物的资料作出说明。/p>
海关联盟理事会2013年12月10日第289号决定"关于对货物申报中指定的信息进行更改和(或)添加并使海关联盟委员会和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的某些决定无效",规定了对货物申报中指定的信息进行更改和(或)添加的程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