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2018年5月15日第01-11/50898号关于启动与不遵守技术监管措施有关的行政违法案件的信

为确保在海关作业期间提交确认符合技术监管措施的无效文件的行政违法案件(以下简称AP)的执法统一,以及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市场上没有单一产品流通标志(以下简称EAC标志)的进口货物,我们建议如下。

禁止及限制根据EAEU海关法典第2条第1款第10项,包括适用于跨海关边境运输货物的技术监管措施EAEU.

EAEU条约第51条规定

技术法规只不过是基于当前欧洲模式和每个商品和服务制造商熟悉的GOST标准相结合的标准化。 那些的基础。 法规是考虑到推荐标准和随后对产品,生产过程,技术或服务标准的遵守情况进行评估而制定的技术法规。 技术监管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生产符合规范标准,规则和法规的产品,技术和服务来保护法人实体和个人,国家和自然资源的利益。" >技术规例在EAEU的框架内,它包括在EAEU的技术法规中建立统一的强制性要求,或在成员国立法中对EAEU内建立强制性要求的统一产品清单所列产品的国家强制性要求,以及在成员国无例外地应用和执行技术法规。

根据本款规定的技术应对措施的遵守情况2第7条EAEU TC它在案件中得到确认,并按照由欧洲经委会或成员国根据EAEU条约的立法,通过提交有关文件和(或)有关这些文件的信息。

根据2012年12月25日欧共体理事会第294号决定批准的《将产品(货物)进口到关税同盟关税区程序条例》第2段,欧共体的各种技术条例规定了提交评估符合欧共体技术条例要求的文件(符合性证书、符合性声明和俄罗斯联邦立法规定的其他文件(以下称为符合性文件)的要求)就进口货物进行海关业务时。

这些要求与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7项、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4项、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1项、《欧洲经济共同体海关法》的其他规定相一致。根据这些规定,在货物报关时,根据所选择的海关程序,必须在货物报关单中注明确认符合技术管制措施和决定的文件资料,在确认符合包括技术管制措施在内的禁止和限制措施的情况下,可以接受放行。

在这方面,海关当局的权力包括在海关管制框架内对货物申报或货物放行声明中规定的文件和信息进行核查,以便在提交货物申报之前确认遵守禁止和限制,包括技术管制措施。

《俄罗斯联邦行政犯罪法典》(以下简称《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典》)第16.2条第3部分规定,如果无效文件送达或可作为不遵守既定禁止和限制,包括技术管制措施的依据,则提交无效文件的责任。 此外,对于申报人向海关代表提交无效文件,其中涉及不遵守禁止,限制,行政责任由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典第16.7条确定,并且在提交货物申报之前放行货物时-由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典第16.17条确定。

与此同时,根据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典第16.1条注2的无效文件是虚假文件,以及非法获得的文件,包含与其他货物相关的虚假信息,以及其他没有法律效力

在根据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典的这些条款决定启动AP案件时,必须考虑以下情况。

1. 通过将合格证书和合格声明中规定的信息与包含的信息进行比较,来验证合格证书和合格声明中规定的信息的准确性。颁发的合格证书和注册的合格证书统一登记册(以下简称统一登记册).

合格证书的注册,在统一登记册中的符合性声明是确认产品符合EAEU技术法规要求的必要要素。 这一结论是根据对《关税同盟技术条例》(经关税同盟委员会2011年4月7日第621号决定批准)适用标准合格评定(确认)方案程序条例第22.1.8段、《产品符合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条例要求的登记、暂停、续期和终止申报程序》(经2018年3月20日第41号决定批准)第2段的分析得出的。以及关于形成和维持统一的合格证书登记册和以单一形式发出的注册合格声明的程序的规定(由海关联盟委员会2010年6月18日第319号决定批准),根据eaeu技术条例的要求签发合格证书的规则(由欧洲经济共同体委员会2012年12月25日第293号决定批准)。

在没有这样的登记合格证书,符合性声明它们不能被接受为确认产品符合既定要求的文件,因为这些文件没有法律效力。 在没有进行产品测试(研究)的认可测试实验室或在认证机构和测试实验室(中心)统一注册中颁发合格证书的认证机构的情况下,也适用类似的方法。 同一类无效文件包括符合性文件,其中有相关证据确认的伪造,擦除,添加。

海关当局在海关管制框架内,在检查提交的关于合规性的文件(有关它们的信息)时,可能会显示标志,表明在签发(登记,接受)期间犯下的违规行为,如缺乏认证机构及测试实验所的适当认可、未能确认进口产品样本作测试(研究)用途、不符合认可样本符合文件的形式等。.

根据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典第16章的具体条款,这些情况可以成为启动AP案件的基础只有在他们的取消,终止,无效的情况下. 这些决定可由法院或有关国家管制(监督)机构作出,以符合技术条例的要求(联邦消费者权利保护和人类福利监督局、民防部、紧急情况和消除自然灾害后果局、联邦保健监督局、联邦技术管制和计量局等)。),认证机构,通过符合性声明的人。

2. 如果向海关当局提交确认符合技术监管措施的文件,或报告有关这些措施的资料,而产品、包装、货物运输或运输文件上没有标记,而eaeu法律(Eaeu(关税同盟)的技术条例、俄罗斯联邦的立法)规定必须存在的文件,则合格评定文件在海关作业中可被视为无效,如果提交给海关当局产品无法与合规文件中指定的货物进行识别,即与其他货物相关。

应该记住,为了限定根据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典规定条款所犯的罪行,只有产品上的标记与合格评定文件中规定的信息之间的差异(包括没有将标记翻译成俄文,存在拼写错误,错误,标记形式的不一致)是不够的。 除标签外,还必须对与进口货物有关的装运单据、技术单据和其他单据进行汇总检查。 如果海关检查的结果确认货物申报,货物运输,运输文件和EAEU海关法典第108条规定的其他文件中规定的货物信息的身份,在海关管制框架内收到的文件,符合EAEU技术法规要求的合格评定文件,后者不能被视为无效(与其他货物有关)。

3. 在提交报关单的产品清单中,只须在经EAEU海关边境运输的货物上加上EAC标志,并须提交一份评估是否符合EAEU技术规例规定的文件不构成行政违法行为,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典第16.2条第3部分,第16.7条,第16.17条规定了责任。

根据EAEU内的技术法规议定书(EAEU条约附件第9号),EAC标志是通知购买者和消费者流通产品符合技术法规要求的指定。

根据《关税同盟成员国市场上单一产品流通标志条例》第2、4款,经根据关税同盟委员会2011年15月7日第711号决定 EAC标志的存在表明产品已通过EAEU技术法规中规定的所有合格评定(确认)程序,并符合既定要求。 它的应用是在产品在EAEU市场上流通之前进行的。

根据EAEU(关税同盟)的技术法规(例如,第100段"关于轮式车辆的安全"(TP CU018/2011),产品在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注册后标有EAC标志。

因此,EAC标志的应用与获取合规文件的程序无关,因此,它的缺席并不意味着承认在报关期间提交的此类文件,以确认遵守既定的禁令和限制是无效的。

请注意,在每个具体案件中,应分别解决存在AP组成和启动AP案件的问题,同时考虑到EAEU法律(Eaeu(关税同盟)适用于某一类货物的技术法规)的要求,以及表明某人为核实合格评定文件的有效性、其与特定产品的相关性、申报人参与获取这些文件的程序而采取的措施的情况。

在检测到违反技术法规的要求,对认证工作的执行规则,对产品进行强制性合格评定的标签程序,提交不可靠的研究结果(测试),产品符合性虚假声明,行政14.43, 14.44, 14.46, 14.46.1, 14.47, 14.48, 15.12 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典》和其他不属于海关当局职权范围的技术管制领域的违反行为,确认这种违反行为的文件和资料必须送交有关国家管制(监督)机构,以符合技术管制的要求,以便使人承担行政责任。

 

署理海关总署署长达维多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