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官员在额外检查期间的行动

注意! 海关联盟委员会2010年9月20日第376号决定(于2018年3月27日修订)"关于申报,控制和调整货物海关价值的程序"从07/01/2019起无效。
  1. 当海关当局决定进行额外检查时,根据货物海关价值控制程序第12段,对货物海关价值的控制被认为是不完整的。 根据海关联盟委员会第376号20.09的决定,授权海关官员根据程序,条款和形式开展进一步行动。 2010年《关于申报、控制和调整货物海关价值的程序》。根据《海关法》第69条第2款,在《海关法》第196条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完成额外核查的,放行货物的条件是申报人为海关按照《海关法》第88条第2款计算的关税和税款提供担保。
  2. 额外的核查包括澄清所审议的交易的其他情况和造成货物海关价值与海关当局可获得的价格资料之间差异的货物销售条件,以及就所申报的货物海关价值资料不可靠的迹象作出解释。
    在考虑交易的其他情况和商品销售条件时,授权官员会发现以下内容:
    • 对外贸易交易下交易对手的地位和关系:中介参与实施对外贸易交易,买方的组织和法律形式,无论其中一个交易对手是独家代理,另一个交易对手的独家经销商还是商业特许协议下的独家用户;
    • 组织特定外贸交易的条件:选择和订购货物的方法;
    • 对外贸易交易的商业条款:货物价格的形成机制,货物销售的商业水平,货物的计算形式和支付方式,合同规定的折扣类型及其提供条件;
    • 货物运输(运输)组织条件:货物交付条款,货代的存在,货物路线和运输类型,货物在过境国的储存,货物装卸或重新装载的工作,保险的存在或不存在;
    • 商品的描述和特征:商品的技术,功能和定性特征,其制造和包装方法,这些类型商品的市场贸易条件;
    • 在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领土上销售货物的条件:货物用于自己的生产和(或)消费或销售,附加费的金额为价格。

根据《守则》第69条第3款,为进一步核实货物海关价值的申报资料,获授权人有权根据海关联盟委员会2009年第376号决定批准的货物海关价值控制程序附录3,向申报人(海关代表)索取额外文件和资料。 2010年《关于申报程序货物海关价值控制和调整》(以下简称货物海关价值控制程序)及说明,其清单载于《附加核查决定》,其形式由《货物海关价值控制程序》附录2规定。

授权官员分析从申报人(海关代表)收到的额外文件和信息。

根据货物海关价值控制程序第18段,作为对货物申报海关价值的额外检查的一部分,授权官员有权收集和分析关于与正在评估的商品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成本的附加信息,包括向政府机构和其他组织发送请求。

  1. 根据《货物海关价值管制程序》第14段,由一名官员根据所申报的关于所评估货物海关价值的资料不可靠的迹象,并考虑到有关交易的条件和情况、实物特征、质量和进口货物市场上的声誉,确定另外要求的文件、资料和解释的具体清单。
  2. 在对申报人(海关代表)申报的货物的海关价值进行额外检查时,海关当局的授权官员根据交易的具体条款,采取以下一些措施(货物海关价值控制程序第18段):
    1. 分析产品的价格信息,以确定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实际价格;
    2. 确定商品贸易固有的主要价格形成因素,包括借助互联网信息和电信网络;
    3. 向官方代表处和经销商索取价格信息;
    4. 位于欧亚经济联盟境内的外国贸易代表处和/或领事馆(交易的外国对手方是居民)的请求(通过俄罗斯联邦海关署海关合作部门):
      • 在交易对手/发件人/制造商确认进口货物的生产;
      • 价格资料(价目表);
      • 根据货物进口到俄罗斯联邦的合同,有关俄罗斯组织名称的信息;
      • 关于外国对手方创始人的信息;
    5. 外国海关服务的请求(通过俄罗斯联邦海关服务的海关合作部门)提供出口报关单,发票和外贸协议(合同)的副本提交在外国海关申报;
    6. 在海关管制期间根据守则第20章提供海关专业知识。
  3. 海关当局授权人在申报人(海关代表)未能提交海关当局要求的文件的情况下采取行动的程序由货物海关价值控制程序第21段批准。
  4. 报关人(海关代表)申报的海关价值与海关当局可获得的价格资料之间的差异,并不是海关当局在未按照指示规定的方式澄清货物海关价值差异原因的情况下作出调整货物海关价值的决定的依据。海关当局决定调整货物海关价值的依据是不符合协议规定的使用货物海关价值确定方法的要求和条件,以及文件确认,数量确定性和信息可靠性的条
注意! 海关联盟委员会2010年9月20日第376号决定(于2018年3月27日修订)"关于申报,控制和调整货物海关价值的程序"从07/01/2019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