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货物运输时由锂离子电池供电的小型车辆的分类。
小车辆与锂电池,这,空气轮,单轮,陀螺滑板车,电动滑板车,电动自行车和潜水发电厂应根据分类 一3171,作为电池供电的车辆,或 一个3481、具有危险等级9的设备中所含的锂离子电池。
在特别规定A214,这是固定的规则一3171"电池供电车辆"定义了与由内燃机、燃料电池和电池供电的"车辆"以及由锂电池供电的"设备"的分类相关联的概念。
GPR第62版中特别条款A214的当前措辞如下:
一3171仅适用于由液体电池、钠电池、锂金属电池或锂离子电池供电的车辆,以及由安装了这些电池的湿电池或钠电池供电的设备。
就本文件而言,车辆是设计用于运输一个或多个人员或货物的自行式车辆。
这种车辆的例子是乘用车、摩托车、踏板车、三轮和四轮车辆或摩托车、卡车、机车、自行车(带有发动机的踏板自行车)和这种类型的其他车辆(例如,自平衡车或
这包括在这种情况下包装运输的车辆,车辆的一些部分可以与其分离,用于嵌入容器中。
设备的例子是割草机、清扫机或船模型和飞机模型。
由锂金属电池或锂离子电池供电的设备应归因于记录
安装在货物运输单元中的锂离子电池或锂金属电池仅用于为外部货物运输单元提供电力必须归因于规则 一个3536,锂电池安装在货物运输单元中。
由于这些由锂电池供电的小型车辆符合特别法规A214中规定的"车辆"的定义,并且由于它们由锂离子电池供电,因此这些小型车辆的正确分类是一3171,电池供电的汽车。因此,它们必须按照包装说明书952进行包装。
关于使用一3171对于这些小型车:
在准备运输这些货物时,建议立即联系这些货物的托运人,以确保托运人了解编号下的分类要求一3171他们有所有必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