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形式货物产地来源证

确认货物原产国的证书,其名称不言自明,但在本文中,我们将解释如何获得,何时何地申请此文件,这是进口国当局清关所需的。

此证书是清关所需的,由于它,可以在清关期间申请优惠税率,以及证书确认产品它是俄罗斯生产的。

根据关于确定独联体货物原产国规则的协议"(2009年11月20日在雅尔塔缔结)(ed。 从03.11.2017),其中第2节包含确定货物原产国的标准,可以确定确定原产国的要点。
    1. 货物的原产国被认为是在货物完全生产或根据本规则进行充分加工/加工的领土上的协定的缔约国。
    2. 在《协定》缔约国完全生产的货物被认为是:
        • a.自然资源(矿物和矿物产品、水、土地资源、大气空气资源)从一个国家的肠道、其领土或领海(该国的其他水体)或从其底部或从一个国家领土上的大气空气中提取的自然资源(矿物和矿物产品、水、土地资源、大气空气资源);
        • b.在该国种植和/或收获的植物来源产品;
        • B.在特定国家出生和繁殖的活体动物;
        • d.在这个国家从其中饲养的动物中获得的产品;
        • d.在这个国家打猎和捕鱼所获得的产品;
        • e.某一国家的船只收到的或由该国租用(包租)的海洋渔业产品和其他海洋渔业产品;
        • g.在本国加工船上取得的产品,完全来自"e"项所指明的产品;
        • h.从某一国家领海以外的海底或地下获得的产品,条件是该国拥有开发这一海底或这些地下的专有权;
        • 还有。 由于生产或其他加工操作而获得的废物和废料(二次原料),以及在该国收集的仅适用于加工成原料的二手产品;
        • k.某一国家拥有或由其租赁(特许)的航天器在外层空间获得的高科技产品;
        • L.本款"a"-"k"项规定的产品在该国生产的货物。
    3. 为确定在《协定》缔约国内制造的货物的原产国的目的,可适用一项累积原则,在某一产品的顺序加工/加工过程中确定该产品的原产地。如果在本协定的一个缔约国生产最终产品时,使用了来自本协定的另一个缔约国或其他缔约国的材料,并经ST-1形式货物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ST-1形式证书或证书)确认,并在另一个或其他国家--本协定的缔约国--进行逐步的后续加工/加工,则此种货物的原产国是最后加工/加工的国家/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地区processed.In 由于没有关于协定其他缔约国材料来源的ST-1表格的证书(证书),最终产品的来源国是根据充分加工/加工的标准确定的(本规则第2.4款"a"、"b"、"c"项)。
      根据海关联盟委员会2010年6月18日第324号决定,俄罗斯联邦对本文件第2节第2.4段提出了保留。
    4. 在参与生产除《协定》缔约国以外的第三国货物的情况下,货物的原产国它是根据货物充分加工/加工的标准确定的。
      充分处理/处理的标准可以通过满足以下条件来表示:
      • A.按TN变更商品项目对外经济活动于作为处理/处理的结果而发生的前四个字符中的至少一个的级别;
      • B.履行必要的条件,生产和技术操作,在此期间货物被认为来自这些操作发生的国家;
      • b.从价份额规则,当外国来源使用的材料的成本达到最终产品价格的固定百分比时。
        充分加工/加工标准的主要条件是商品位置的变化。房署署长于前四个字符中的至少一个的水平。 本条件适用于所有货物,但条件、生产和技术操作清单所列的货物除外,在此期间,货物被认为来自发生国(以下简称清单)(附录1,是本规则的组成部分)。
        从价份额规则可作为条件之一单独或结合满足本款"b"项所列的其他必要条件、生产和技术操作列入本清单。
        如果应用从价份额规则,则计算成本指标:
        对于外国来源的材料-在这些材料进口到进行最终产品生产的国家时的海关价值,或在进行最终产品生产的国家境内首次销售的文件价格;
        对于最终产品-在出厂条件的价格。
    5. 为了按照充分加工/加工的标准确定货物的原产国根据本规则源自协定缔约国的材料不被视为外国原产材料并等同于源自最终产品生产国的材料。
    6. 在按照充分加工/加工的标准确定货物原产国时,允许使用与最终产品相同的商品地位(前四个字符的水平)的外国来源材料,但其成本不超过出厂条件的最终产品价格的5%,并且这些材料是生产最终产品的必要组成部分(清单中规定了其他条件的货物除外),并在有关货物原产地的结论或授权机构发出的审查行为中强制确认这些条件的履行。其他组织根据《协定》缔约国的国家立法。
    7. 如果原产地符合本规则条件的产品用于生产另一种产品,那么在确定货物的原产国时,不考虑适用于生产本产品所用材料的原产地要求。
俄罗斯出口货物出口到除独联体国家以外的任何国家时,发给一般形式的货物原产地证书。 证书必须用英语或俄语填写。 证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发之日起12个月。

在一般形式的货物原产地证书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下,应声明人的书面请求,可以签发其副本,该副本自原件签发之日起生效,其适用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根据申请人的书面要求,可在货物出口后签发一般形式的货物原产地证书,为此,申请人还向工商会提交一份带有海关当局适当标志的报关单,以确认货物的实际出口。

系统俄罗斯联邦CCI它是俄罗斯唯一授权签发一般形式货物原产地证书的组织。 

取得证书的程序
      1. 应用的方向。
      2. 经初步批准后,将起草一份合同,其中规定了工作程序和条件,完成订单的截止日期,付款和所完成工作的报告。
      3. 签发一般形式货物原产地证书的付款。
      4. 审议所提供的签发一般形式货物原产地证书所需的一套文件。
      5. 签署关于提供服务和签发一般形式货物原产地证书的法案。

如果我们在食品方面考虑此证书,那么一揽子文件将包括:

      1. 与公司签订合同的经公证的组成文件CCI并提交证书制作申请。
      2. 商业文件证书的接收者和购买产品的人之间。
      3. 贵公司与制造商之间购买货物的文件.
      4. 制造该产品的公司的文件。  (企业的特点,设备清单,房地权等。)
      5. 成品的信息。 (许可证、技术说明、技术条件、制造商发出的注明生产日期的产品信件、供应协议及制造产品的所有原料的发票等)。)
      6. 品的成分和标签的信息。
      7. 货物运输文件。 所有副本必须经过正式认证。

如果货物是在一个合同下,你有一个卖方,一个制造商,一个进口商和出口商,那么一个证书。

每批货物都有证书.

您可以通过点击按钮检查俄罗斯联邦境内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的真实性检查数据库中的证书

 

我们随时准备在1-2天内签发一般表格的原产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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