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关于关税"的法律规定了确定海关价值的六种方法:
货物的海关价值的确定应由申报人开始尝试应用方法1。 并且仅当不满足应用方法1的条件时,才一致地应用方法2-6。 仅相对于方法4和5允许例外,其可以以任何顺序应用,即能够在方法3之后应用方法5。
该法规定,确定货物海关价值的主要方法是方法1,该方法对应于海关价值代码,该代码规定最大限度地使用交易价格的海关估价。 自1981年以来使用这种评估系统的国家的经验表明,90-98%的所有进出口业务都是使用这种方法为海关目的进行评估的。
仅适用于极少数交易海关价值它由方法2-6确定,这些方法是估计的,即当被评估货物的海关价值不是根据交易价格确定的,而是通过进行适当的估值计算,涉及其他交易的信息。 接下来要使用的方法是6。
接下来,我们将更详细地考虑确定进口到俄罗斯联邦海关领土的货物海关价值的所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