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RID MC)IMDG代码

国际海事组织(海事组织)大会于1965年9月27日提出了《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第A.81(IV)号决议),建议在签署《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国家使用。 目前,RID MC是一份公认的规范危险货物运输的国际文件。

遵守《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确保遵守经修订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74)和《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MARPOL73/78)的强制性规定。

1960年,保护海上人命会议建议各国政府通过海上危险货物运输的统一国际分类,以补充1960年《保护海上人命国际公约》(SOLAS)所载的规定。 所以RID MK出现了。

1960年大会通过的决议批准拟议的守则应涵盖包装、集装箱运输和储存等问题特别强调不相容物质的隔离。

海事组织海事安全委员会工作组与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密切合作,于1961年开始编写《守则》,该委员会在1956年的一份报告中确定了所有运输方式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的最低要求。

《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协定》。 RID MC是作为海上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一国际协议制定的,它涵盖了包装,集装箱运输和储存等问题,特别强调不相容物质的隔离。 

自1965年第四届IMO大会通过以来,RID MC在外观和内容上经历了许多变化,以跟上行业不断变化的需求。 

IMDG守则的修正案源于成员国直接向海事组织提交的提案,以及由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有所改变而需要通过的修正案,该建议规定了所有运输方式的基本要求。

对联合国各项建议的规定的修正是根据两年周期的原则提出的,这些建议通过后大约两年,由负责管制各种运输方式的机构通过。 因此,建立并执行了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的一套基本要求,从而确保在多式联运接口上不会遇到困难。

为本守则的目的,危险品分为不同的类别,细分其中的一些类别,并界定和描述属于每个类别或子类别的物质、材料和产品的特性和性质。 给出了每个类或子类的一般规定。

个别危险品列入危险品清单,有类别和具体要求。
根据经1978年议定书(MARPOL73/78)修正的1973年《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国际公约》附件三所载海洋污染物的选择标准,若干不同类别的危险物质也被确定为对海洋环境有害的物质。

RID MC已被采纳为危险货物或危险材料安全运输或运输的国际指南。

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和《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MARPOL73/78)规定的统一国家政府成员的义务,该守则的实施是强制性的。 它不仅适用于导航仪,也适用于所有与货物运输相关的人。

MK RID包含有关术语,包装,标签,分离,处理和应急响应的建议。 HNS公约涵盖RID MC中包含的危险和有害物质。

该守则由国际海事组织的CCC(前DSC)小组委员会每两年更新和维护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