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对象(产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确认类型和方案 

在俄罗斯联邦境内确认保护对象(产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 2. 在自愿自我的形式自愿认证。
  • 3. 以符合性声明的形式或以符合性认证的形式强制性的。

强制性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受通用保护对象(产品)和消防设备的约束,消防安全要求为2008年7月22日联邦法律第123-FZ号。

产品符合性声明可由在俄罗斯联邦境内注册为个人企业家的法人实体或个人进行,他们是产品的制造商(销售商),或在俄罗斯联邦境内注册为个人企业家的法人实体或个人,根据合同履行外国制造商(销售商)在确保遵守所提供产品方面的职能,并对违反这些要求负责。

在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以声明的形式确认保护对象(产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仅在经认可有权开展此类工作的组织中进行。

按照本联邦法律规定的程序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产品在市场上标有流通标志。 如果对产品实施了各种技术法规的要求,则只有在确认这些产品符合相关技术法规的要求后,才会在市场上贴上流通标志。

市场上流通的标志由制造商(销售商)根据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使用。 市场上流通的标志贴在产品和(或)其包装(容器)上,以及消费者在销售期间收到的随附技术文件中。


产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确认是根据强制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进行的,每个计划都代表了一整套实施的操作和条件。 方案可能包括一个或多个操作,其结果是确认产品符合既定要求所必需的。

产品符合本联邦法律要求的确认是根据以下方案进行的:

适用于大批量生产的产品:

  1. 申请人根据自己的证据作出符合性声明(方案1d);
  2. 制造商(卖方)根据自己的证据和在认可的测试实验室测试产品标准样品的符合性声明(方案2d);
  3.  制造商(卖方)根据本身的证据,在认可的测试实验室测试产品的标准样本,以及有关产品生产的品质系统的认证声明(3d计划);
  4. 根据在认可的测试实验室对产品标准样品的生产和测试状态的分析进行产品认证(方案2c);
  5. 根据在认可的测试实验室测试产品的标准样本,然后进行检验控制,对产品进行认证(方案3c);
  6. 根据在认可的测试实验室内对产品标准样本的生产和测试状态进行分析,并随后进行检验控制的产品认证(方案4c);
  7. 根据在认可的测试实验室对标准产品样本进行测试,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和检验控制(方案5c)对产品进行认证;

对于有限批次的产品:

  1. 制造商(卖方)根据自己的证据声明,在认可的测试实验室对一批产品的代表性样本进行测试(方案5d);
  2. 根据在认可的测试实验室测试该批产品的代表性样本,对该批产品进行认证(方案6c);
  3. 根据在认可的测试实验室内对产品单元进行测试,对产品单元进行认证(方案7c)。

根据俄罗斯联邦的立法确定了用于测试的代表性样品,以确认产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方案1d和5d用于确认产品符合物质和材料的消防安全要求,但:

  1. 建筑材料;
  2. 铁路和地铁车辆的整理材料;
  3. 阻燃剂和灭火剂。

2d,3d和5d方案用于制造商(卖方)的选择,以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 气体灭火组合物,除氮气、氩气、二氧化碳外,所列气体中主要物质含量超过95%;
  2. 灭火的主要手段,灭火器除外;
  3. 消防工具;
  4. 消防设备,但消防桶、泡沫发生器、泡沫搅拌器和消防软管除外;
  5. 不用于直接在室外或安全区域完成疏散路线的建筑材料;
  6. 特殊防护服的材料;-2012年7月10日第117-FZ号联邦法律修订的第7项
  7. 地毯复盖物;
  8. 工程防烟系统的通道。

3d方案用于确认移动灭火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计划2c、3c、4c、5c及6c由申请人选择,以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1. 手提及流动灭火器;
  2. 消防桶、泡沫发生器、泡沫搅拌器和消防软管;-第2款经2012年7月10日第117-FZ号联邦法律修订
  3. 火灾时的个人防护装备;
  4. 遇火救人的方法;
  5. 发生火灾时救援人员的设备和产品;
  6. 消防队员的额外设备;
  7. 粉末灭火剂,用于灭火和灭火液体(水除外)的发泡剂;-第7项由10.07.2012的联邦法律No.117-FZ修订
  8. 消防自动化设备;
  9. 电路保护装置;
  10. 建筑材料,用于完成疏散路线的人直接外面或安全区域;
  11.  铁路和地铁车辆的整理材料;
  12.  防火方法;
  13.  用于填充防火屏障开口的结构,电缆贯穿件,电缆管道,由聚合物材料制成的管道和管道,用于铺设电缆,密封电缆入口; 
  14. 防烟系统的工程设备,工程系统的通道除外;
  15. 电梯井门;
  16. 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缆产品:
    1. 电缆和电线不蔓延gorenje与单和(或)组铺设;
    2. 防火电缆;
    3. 减少烟雾和气体排放的电缆;
  17. 自动灭火装置的要素;
  18. 自动灭火装置。 -第18项是根据2012年7月10日第117-FZ号联邦法律列入的

方案3c仅在证书到期后对先前认证的产品进行认证时才适用。

方案7c用于确认产品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如果没有标准样品的代表性样品进行测试的可能性。

应申请人的要求,通过声明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产品可以被强制性认证所取代。
产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声明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根据方案1d,可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材料具有最大(最危险)火灾危险指标值的产品。有关这些指标的资料应在本产品的技术文件中提供。

了解发出产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确认书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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