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签发确认产品安全的文件,除关税同盟技术法规另有规定外,须提交下列文件:
适用于在关税同盟关税地区生产的产品:
在关税同盟关税区以外制造的受管制货物:
制造商(制造商)文件的外语翻译必须按照国家注册所在方的立法进行认证。
申请人负责为签发确认产品(货物)安全的文件而提供的文件的准确性。
2009-2024年清关-进出口符拉迪沃斯托克©®-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