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span class="mytool">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a> 2010年由三个字母的缩写表示,总共定义了11个术语,其中7个术语适用于主要运输的任何类型的运输,其余4个术语仅适用于海上运输和领海运输。 这些字母是基本类别或条件,表示最重要的,即货物义务从卖方向买方的过渡点,并确定货物意外灭失或损坏风险的过渡时刻。 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这些类别,点击下面的术语,详细说明将打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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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术语-主要运输未由卖方支付(主要运输未付)-公开描述/span> 关闭术语F的描述/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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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术语-卖方支付的主要运输(主要运输支付)-公开描述/span> 关闭术语的描述与/span>

""C"-主要运输由卖方支付(主要运输支付),义务转移在主要运输的到达终端。 卖方有义务订立货物运输合同,但不承担货物意外丢失或损坏的风险。 span class="mytool">CCFR/a>,,span class="mytool">C到岸价/a>,,span class="mytool">运费。 买方支付货物保险。 风险在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使用本术语时,卖方有义务订立运输合同,并承担将货物运送到约定目的地所需的运输费用。 在使用CPT一词时,卖方将货物转移到承运人或卖方指定的另一人在商定的地点(如果该地点经双方商定并履行其交付义务)。 该术语包含两个关键点,因为风险和成本在两个不同的地方交叉。 

" >CCPT/a>,,span class="mytool">CCIP/a>.. 这些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正常情况下自费签订运输合同。 他必须支付运输费用的点必须在相应的"C"期限之后注明。 根据CIF和CIP条款,卖方必须为货物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 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自己决定是否要为自己投保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投保。 由于卖方进入保险有利于买方,他不知道买方的确切要求。/p>

根据伦敦保险公司协会的货物保险条款,保险在条件"C"下以"最低保险范围"进行,在条件"B"下以"平均保险范围"进行,在条件"A"下以"最宽保险范围"进行。 由于在CIF期限内的货物销售中,买方可能想在途中向随后的买方出售货物,而随后的买方又可能想再次转售货物,因此不可能知道适合这些随后的买方的保险金额,因此,传统上,选择最低CIF保险,如有必要,买方可以向卖方要求额外的保险。 然而,最低保险不适合销售工业货物,其中盗窃,盗窃或不当处理或储存货物的风险需要超过条件"C"下的保险。 由于cip一词与CIF一词不同,通常用于工业产品的销售,因此批准最广泛的CIP保险而不是最低的CIF保险更为有利。 但根据CIF和CIP条款改变卖方的保险义务会导致混淆,因此这两个条件都将卖方的保险义务降低到最低保险。 根据CIP术语,买方了解以下内容尤为重要:如果需要额外保险,他必须与卖方同意后者将提供额外保险或自己承担延长保险。/p>

在某些情况下,买方可能希望获得比上述协会条件"A"所提供的保护更多的保护,例如,针对战争,骚乱,内乱,罢工或其他工作中断的保险。 如果他希望卖方提供这种保险,他必须向他提供适当的指示,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应该,如果可能的话,提供这种保险。/p>

由于成本分摊点在目的地国家是固定的,因此"C"条款经常被错误地视为到货合同,其中卖方承担所有风险和成本,直到货物实际到达约定点。 应该指出的是,"C"条款与"F"条款具有相同的性质,即卖方在装运或发货国履行合同。 因此,按照"C"条款的销售合同,与"F"条款的合同一样,属于运输合同的类别。 运输合同的性质规定,虽然按照通常的路线和以通常的方式运送货物到约定地点的通常运输费用必须由卖方支付,但买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在货物适当交付运输后发生的事件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因此,"C"-术语不同于所有其他术语,因为它们包含两个"关键"点。 一个表示卖方必须根据运输合同安排运输并承担费用的点,另一个用于转移风险。 出于这个原因,在向卖方增加在风险超过上述"关键"点后强加给他的义务时,应保持最大的谨慎。/p>

"C"条款的实质是卖方通过签订运输合同,将货物移交给承运人并根据CIF和CIP条款提供保险,正式履行销售合同后,免除任何进一步的风险和费用。/p>

""C"-作为运输合同条款的条款可以通过广泛使用跟单信用证作为此类条款中使用的首选付款方式来说明。 如果销售合同当事人约定卖方将在向银行提交议定的跟单贷款装货单据时收到付款,如果卖方在收到跟单贷款付款后或货物装运和发货后承担进一步的风险和费用,则完全违背跟单贷款的主要目的。 当然,卖方将不得不承担运输合同的所有费用,无论是否支付span class="mytool">货物/a> 提前,发货后或必须在目的地付款(span class="mytool">

随着世界运输体系的发展,货运的概念已经蔓延到空运(英文air freight)和陆运(英文land freight)运输。

" >货运/a> 由收货人在目的港支付);但是,由于装运和发货后发生的事件而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必须由买方支付。 如果卖方必须签订包括支付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的运输合同,这些费用当然由卖方承担,只要这些费用根据合同归因于卖方。/p>

这一点在第A.6条中有明确说明。 在所有"C"项中。 如果通常有几个运输合同涉及在中间点重新装载货物以到达商定的目的地,则卖方必须支付所有这些费用,包括将货物从一辆车重新装载到另一辆车 但是,如果span class="mytool">承运人/a> 使用他的权利-根据运输合同-以避免不可预见的情况,那么由此产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将归因于买方,因为卖方的义务仅限于确保通常的运输合同。 经常发生的情况是,销售合同的当事人希望明确规定卖方必须在多大程度上规定运输合同,包括卸货费用。 由于此类费用通常在货物由普通航运公司运输时由运费承保因此销售合同经常规定货物以这种方式或至少按照"定期船舶货物运输条件"运输。/p>

在CFR和CIF条款之后,不建议添加"包括"如果在相关贸易领域中缩写的含义没有明确理解并且不为缔约方所接受,或者根据相关法律或贸易惯例。 特别是,卖方不应该-而且他不能-在不改变"C"条款的性质的情况下,就货物到达目的地承担任何义务,因为运输过程中延误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因此,关于时间的任何义务必须必然涉及装运或发货地点,例如,"装运(发货)不迟于。..". 合同,例如,"CFR符拉迪沃斯托克不迟于。.."实际上是不正确的,因此可能导致各种解释。 可以假设双方的意思是货物应该在某一天到达符拉迪沃斯托克,在这种情况下,合同不是装运合同,而是到达合同,或者在另一种情况下,卖方必须在货物在某一日期之前到达符拉迪沃斯托克的时间装运货物,但由于不可预见的事件造成运输延误的情况除外。/p>

在货物贸易中,货物是在海上购买的,在这种情况下,在贸易条件后面加上"漂浮"一词。 由于在这些情况下,根据CFR和CIF条款,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已经从卖方转移到买方,因此可能会出现解释困难。 一种可能性是保留CFR和CIF术语关于卖方和买方之间风险分配的通常含义,即风险在装运后转移:这意味着买方可能被迫承担在销售合同生效时已经发生的事件的后果。/p>

澄清风险转移时刻的另一种可能性是订立新的买卖协议的时间。 第一种可能性更真实,因为在运输过程中通常无法确定货物的状况。 因此,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公约》(《销售公约》)第68条规定,"如果情况表明,风险由买方自货物移交给签发运输合同所载单证的承运人之日起承担。"但是,这条规则有一个例外,即"卖方知道或本应知道货物丢失或损坏,并且没有通知买方。"因此,CFR和CIF条款的解释加上"漂浮"一词将取决于适用于本销售合同的法律。/p>

第A.8条。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集合倾向于确保卖方向买方提供"交货证明",应该强调的是,卖方通过提供"普通"证据来满足这一要求。 根据CPT和CIP条款,它将是"正常运输单据",根据CFR和CIF条款,它将是span class="mytool">提单,提单/a> 或者海运单。 运输单据必须是"干净的",这意味着它们不得包含说明货物或包装状况不佳的保留或说明。 如果此类保留或指示出现在文件中,则被认为是"不干净的",并且在跟单信用证交易中不被银行接受。 但应当指出的是,运输单证即使不载有这种保留或说明,通常也不能向买方提供针对承运人的无可辩驳的证据,证明货物是按照销售合同的条款装运的。 通常,运输单证第一页标准文本中的承运人拒绝接受有关货物信息的责任,表明运输单证中包含的细节只是托运人的陈述。 根据大多数适用的法律和原则,承运人至少必须使用合理的手段来验证信息的准确性,如果不这样做,可能会使其对收货人承担责任。 但是,在集装箱贸易中,承运人没有办法检查集装箱的内容,除非他自己负责装载集装箱。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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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期限-完全交付到仓库(到达)-开放描述/span> 关闭术语D的描述/span>

""D"-到达,从买方转移义务,完全交付(到达)。 卖方承担所有运费并承担所有风险,直到货物交付到目的地国家。span class="mytool">" >D那个/a>,,span class="mytool">DDAP/a>,,span class="mytool">DDDP/a>.. 这些条款在性质上与"C"条款不同,因为根据"D"条款,卖方负责货物到达边境或进口国的约定地点或目的地。 卖方有义务承担将货物运送到此地点的所有风险和费用。 因此,"D"术语是指到达合同,而"C"术语是指装运合同。 根据"D"条款,除DDP外,卖方不需要交付在目的地国家清关进口的货物。/p>

根据DDP条款,卖方在货物交由买方处理并免除进口所需的关税后,将货物交付到可在指定目的地卸货的抵港车辆上,从而进口到进口国。 在清关困难和耗时的国家,卖方承诺将货物交付到清关点以外可能是有风险的。 在大多数国家,永久居住在有关国家的一方现在更适合清关和支付关税和其他费用。 虽然根据b.5条。 和B.6。 术语的span class="mytool">DDDU/a> 买方必须承担因无法履行清洁进口货物的义务而可能产生的额外风险和费用。 建议卖方不要使用术语DDU在国家,它是可能期望在清洁货物进口困难。/p>

如果双方假设卖方在运输过程中承担风险,则应使用DAF一词并注明边界。 DDU术语在卖方准备将货物交付到目的地国家而无需清理货物进行进口并支付关税的情况下执行重要功能。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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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摘要表/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