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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检查地点MPV

海关检查它是海关对跨关税同盟海关边境运输的货物进行海关控制的主要形式之一。 与检查不同,海关检查伴随着打开包装,集装箱或货物所在或应该在的其他地方,违反对其施加的印章。

根据第310条第4款TKEAES它是在选择性的基础上进行的,即海关当局没有义务(也不会)对跨越海关边界运输的每件货物进行检查。

海关检查是一个合乎逻辑的延续文件的清关,检查集装箱,货物包装,口头质询。

在出口清关的情况下,海关管制的需要主要是为了执行国家出口某些类型货物的经济政策。

在进口的情况下-防止禁止物品和物质进口到该国境内。 所有这些都不包括遵守国家立法的传统措施和对统计资料的需要。

如果有关于海关领域可能的违法行为的信息或关于货物的信息不可靠的合理假设,则可以进行海关检查。 进行这种海关检查的决定是海关哨所负责人(取代他的人)的专属权力。

为了在有关海关事务领域可能违法行为的信息或关于货物申报信息不可靠的合理假设的情况下组织海关检查,以及为了分析这种海关检查的有效性,俄罗斯联邦海关批准并送交海关当局相关风险概况。

下列事项可作为作出海关检查决定的理由:

  1. 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的指导方针,根据指示第七章制定并发送给海关当局;
  2. 方向和TNP;
  3. 海关邮政官员关于货物的申报信息可能不可靠的合理假设;
  4. 其他信息,包括从从事业务搜索活动的海关当局部门收到的信息,来自其他国家当局;
  5. 当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RTU或海关的官员对海关当局的活动进行检查时,有关可能违反海关立法的信息透露。

在海关检查期间,只有经授权的官员才能在场,其工作说明载有相关的官方权利和义务,并熟悉俄罗斯联邦海关管辖下的海关当局和机构有关劳动保护的指示和规则。 根据命令规定的程序,这些官员可以在海关检查期间在场SCC俄罗斯

俄罗斯联邦海关、RTU和海关的结构部门的官员(海关哨所除外)在海关检查期间在场,如果这是由俄罗斯联邦海关当局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管辖下的机构的风险概况或检查和职能检查期间提供的。

俄罗斯联邦海关局RTU海关的一名官员在执行尽量减少风险简介中所载风险的措施期间出席了海关检查,签署了《国际运输货物和车辆海关检查法》,指出海关当局结构部门的姓、首字母、职位和名称,并在海关检查期间在海关检查中留下的《海关检查法》副本上指出存在的基础。

起草海关检查报告的官员必须为在海关检查期间在场的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RTU,海关的官员制作副本。

海关代表或申报人的参与是他的合法权利,但不是义务。 但是,在官员的要求下,权利变成了义务,与此同时,没有授权人并不限制海关当局进行检查的权利,这是TCEAES第310条第6款规定的

公司代表积极参与海关检查和向海关检查员提供的协助大大提高了执行速度,使你可以直接在海关检查地点解决复杂的数学运算,最终在最短的时间内正确完成海关检查行为。 与海关检查参与者建立的工作关系导致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客户的货物的海关检查是仔细和非常迅速地进行的。

如果您需要在符拉迪沃斯托克进行海关检查,只需写信给我们,我们将尽一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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