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行式车辆和拖车的回收费规模。

俄罗斯联邦政府在06.06.2023的第938号决议中再次批准了用于计算废料收集的新系数,该系数于01.07.2023生效。

您可以在下表中找到收取费用的设备列表和当前关税。 根据既定的传统,费用金额有所增加。 更改后的位置以红色突出显示。

2023年回收费金额计算表 以卢布为单位的基本利率= 172,500.00 ₽
密码 自行式车辆及挂车的种类及类别 新的自行式车辆及拖车 自行式车辆和拖车给他们,超过3年已经过去了,因为他们的发布日期
基本利率 卢布 基本利率 卢布
I.分级师及规划师(编号8429200010、8429200091、8429200099)
A01 发电厂容量小于100升。和。 3.2 552,000.00 ₽ 8.5 1,466,250.00 ₽
A02 发电厂容量至少为100

在俄罗斯,马力已经正式退出使用,但它仍然用于计算运输税和CTP,其中税马力设置为735.499瓦。

在俄罗斯和许多其他国家,它仍然广泛存在于使用内燃机的环境中(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设备,割草机和修剪机)。

作为一项规则,马力是指所谓的"公制马力",等于735.49875瓦。

" >L.S.
且小于140

在俄罗斯,马力已经正式退出使用,但它仍然用于计算运输税和CTP,其中税马力设置为735.499瓦。

在俄罗斯和许多其他国家,它仍然广泛存在于使用内燃机的环境中(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设备,割草机和修剪机)。

作为一项规则,马力是指所谓的"公制马力",等于735.49875瓦。

" >L.S.
11.74 2,025,150.00 ₽ 30.75 5,304,375.00 ₽
A03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140马力,小于200马力。 12.37 2,133,825.00 ₽ 33.39 5,759,775.00 ₽
A04 该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200hp。 16.81 2,899,725.00 ₽ 49.8 8,590,500.00 ₽
II.推土机(按代码分类8429110010, 8429110020, 8429110090, 8429190001, 8429190009)
B01 电厂容量小于100马力。 4 690,000.00 ₽ 12 2,070,000.00 ₽
B02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100马力,小于200马力。 12.17 2,099,325.00 ₽ 35 6,037,500.00 ₽
B03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200马力,小于300马力。 14.49 2,499,525.00 ₽ 55 9,487,500.00 ₽
B04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300马力,小于400马力。 16.81 2,899,725.00 ₽ 70 12,075,000.00 ₽
B05 该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400hp。 15 2,587,500.00 ₽ 100 17,250,000.00 ₽
III.挖掘机、反铲装载机、反铲推土机(编号842951、842952、8429590000)
C01 电厂容量小于170马力。 4 690,000.00 ₽ 17 2,932,500.00 ₽
C02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170马力,小于250马力。 6 1,035,000.00 ₽ 25 4,312,500.00 ₽
C03 该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250hp。 8 1,380,000.00 ₽ 40.5 6,986,250.00 ₽
四、轮式装载机(编号8429590000)
D01 电厂容量小于100马力。 2.5 431,250.00 ₽ 76.6 13,213,500.00 ₽
D02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100马力,小于125马力。 3.3 569,250.00 ₽ 125.3 21,614,250.00 ₽
D03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125马力,小于150马力。 4 690,000.00 ₽ 125.3 21,614,250.00 ₽
D04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150hp。 4.4 759,000.00 ₽ 160.9 27,755,250.00 ₽
V.压路机、夯机(编号8429401000、8429403000)
E01 电厂容量小于40马力。 3.62 624,450.00 ₽ 9.86 1,700,850.00 ₽
E02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40马力,小于80马力。 5.8 1,000,500.00 ₽ 12 2,070,000.00 ₽
E03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80hp。 6.96 1,200,600.00 ₽ 15 2,587,500.00 ₽
VI.前端及叉式装载机(按编号842710、842720、842951分类)
发电厂容量小于5.5马力的自行式堆垛机。(俄罗斯联邦政府于2019年7月11日N884号法令批准的俄罗斯联邦政府法令修正案第2条"b"款):支付回收费的要求适用于根据代码8427 10吨分类的自行车对外经济活动 EAEU,具有至少5.5马力的发电厂容量。 不收费
F01 电厂容量小于50马力。 1 172,500.00 ₽ 6 1,035,000.00 ₽
F02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50马力,小于100马力。 4.2 724,500.00 ₽ 10 1,725,000.00 ₽
F03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100马力,小于200马力。 6.2 1,069,500.00 ₽ 17 2,932,500.00 ₽
F04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200马力,小于250马力。 4.5 776,250.00 ₽ 20 3,450,000.00 ₽
F05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250马力,小于300马力。 12.09 2,085,525.00 ₽ 30 5,175,000.00 ₽
F06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300马力,小于400马力。 14.13 2,437,425.00 ₽ 35 6,037,500.00 ₽
F07 该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400hp。 26.09 4,500,525.00 ₽ 70 12,075,000.00 ₽
VII.自行式起重机(代码842641000分类),基于轮式车辆底盘的起重机除外。
G01 电厂容量小于170马力。 11.5 1,983,750.00 ₽ 44.3 7,641,750.00 ₽
G02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170马力,小于250马力。 22.7 3,915,750.00 ₽ 95.5 16,473,750.00 ₽
G03 该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250hp。 30.3 5,226,750.00 ₽ 238.1 41,072,250.00 ₽
八、铺管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按代码8426490010、8426490091分类)
G04 电厂容量小于130马力。 10 1,725,000.00 ₽ 30 5,175,000.00 ₽
G05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130马力,小于200马力。 16 2,760,000.00 ₽ 50 8,625,000.00 ₽
G06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200马力,小于300马力。 21 3,622,500.00 ₽ 70 12,075,000.00 ₽
G07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300hp。 25 4,312,500.00 ₽ 100 17,250,000.00 ₽
IX.拖车(按代码分类8716200000, 8716310000, 8716395001, 8716395009, 8716398005, 8716398008, 8716400000)
H01 载重量超过10吨 1 172,500.00 ₽ 7 1,207,500.00 ₽
X.道路维修车辆,但以轮式车辆底盘为基础的道路维修车辆除外(按编号8705、8479100000分类)
I01 电厂容量小于100马力。 2.8 483,000.00 ₽ 10.9 1,880,250.00 ₽
I02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100马力,小于220马力。 4.1 707,250.00 ₽ 16.5 2,846,250.00 ₽
I03 该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220hp。 4.7 810,750.00 ₽ 19.3 3,329,250.00 ₽
十一、林业机械设备(代码843680100分类)
J01 电厂容量小于100马力。 8 1,380,000.00 ₽ 50 8,625,000.00 ₽
J02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100马力,小于300马力。 14.5 2,501,250.00 ₽ 60 10,350,000.00 ₽
J03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300hp。 18 3,105,000.00 ₽ 70 12,075,000.00 ₽
车辆(按编号8704229101、8704229901、870423分类)
J04 电厂容量小于100马力。 8 1,380,000.00 ₽ 50 8,625,000.00 ₽
J05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100马力,小于300马力。 14.5 2,501,250.00 ₽ 60 10,350,000.00 ₽
J06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300hp。 18 3,105,000.00 ₽ 70 12,075,000.00 ₽
林业用木材装载机前置和滑移拖拉机(滑移机)(按代码分类842720190, 842790000, 8701941001, 8701941009, 8701945000, 8701951001, 8701955000)
J07 电厂容量小于100马力。 8 1,380,000.00 ₽ 10 1,725,000.00 ₽
J08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100马力,小于300马力。 14.5 2,501,250.00 ₽ 45 7,762,500.00 ₽
J09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300hp。 18 3,105,000.00 ₽ 60 10,350,000.00 ₽
XII.全地形车,雪地车(按代码分类870321109, 870321909, 870310, 8703311090, 870490000)
K01 发动机容量小于300立方厘米 0.4 69,000.00 ₽ 0.7 120,750.00 ₽
K02 发动机容量至少为300立方厘米 0.7 120,750.00 ₽ 1.3 224,250.00 ₽
XIII.雪地摩托(代码870310分类)
L01 发动机容量小于300立方厘米 0.4 69,000.00 ₽ 0.7 120,750.00 ₽
L02 发动机容量至少为300立方厘米 0.7 120,750.00 ₽ 1.3 224,250.00 ₽
XIV.轮式拖拉机(按代码分类870191, 870192, 870193, 8701941009, 8701945000, 8701949000, 8701951009, 8701955000, 8701959000, 8701201090, 8701209090, 8709)
M01 发电厂的容量不超过30马力。 0.4 69,000.00 ₽ 1.8 310,500.00 ₽
M02 发电厂容量超过30马力,不超过60马力。 1.01 174,225.00 ₽ 2.9 500,250.00 ₽
M03 该发电厂的容量超过60马力,不超过90马力。 3.13 539,925.00 ₽ 14.49 2,499,525.00 ₽
M04 该发电厂的容量超过90马力,不超过130马力。 7.25 1,250,625.00 ₽ 17.39 2,999,775.00 ₽
M05 该发电厂的容量超过130马力,不超过180马力。 10.14 1,749,150.00 ₽ 23.19 4,000,275.00 ₽
M06 该发电厂的容量超过180马力,不超过220马力。 11.59 1,999,275.00 ₽ 26.67 4,600,575.00 ₽
M07 该发电厂的容量超过220马力,不超过280马力。 13.19 2,275,275.00 ₽ 31.59 5,449,275.00 ₽
M08 该发电厂的容量超过280马力,不超过340马力。 20.87 3,600,075.00 ₽ 43.48 7,500,300.00 ₽
M09 该发电厂的容量超过340马力,不超过380马力。 6.7 1,155,750.00 ₽ 25 4,312,500.00 ₽
M10 该发电厂的容量超过380马力。 9 1,552,500.00 ₽ 40 6,900,000.00 ₽
XV.履带式拖拉机(编号8701300009)
N01 电厂容量不超过100马力。 1.5 258,750.00 ₽ 7 1,207,500.00 ₽
N02 该发电厂的容量超过100马力,不超过200马力。 2.5 431,250.00 ₽ 10 1,725,000.00 ₽
N03 该发电厂的容量超过200马力。 9 1,552,500.00 ₽ 28 4,830,000.00 ₽
XVI.联合收割机(编号843351000)
O01 该发电厂的容量超过25马力,不超过160马力。 2.4 414,000.00 ₽ 8.8 1,518,000.00 ₽
O02 该发电厂的容量超过160马力,不超过220马力。 3.6 621,000.00 ₽ 13.2 2,277,000.00 ₽
O03 该发电厂的容量超过220马力,不超过255马力。 5.5 948,750.00 ₽ 17.6 3,036,000.00 ₽
O04 该发电厂的容量超过255马力,不超过325马力。 6.5 1,121,250.00 ₽ 22 3,795,000.00 ₽
O05 该发电厂的容量超过325马力,不超过400马力。 8.5 1,466,250.00 ₽ 29.92 5,161,200.00 ₽
O06 该发电厂的容量超过400马力。 12 2,070,000.00 ₽ 45.46 7,841,850.00 ₽
十七、自走式动力收割机(代码843359110分类)
P01 发电厂的容量不超过295马力。 5 862,500.00 ₽ 12.76 2,201,100.00 ₽
P02 该发电厂的容量超过295马力,不超过401马力。 9.2 1,587,000.00 ₽ 26.4 4,554,000.00 ₽
P03 该发电厂的容量超过401马力。 14.4 2,484,000.00 ₽ 52.8 9,108,000.00 ₽
XVIII.自行式农业机械(根据代码842482,8433201000分类)
问01 用于植物保护的喷雾器是自行式的,发电厂容量超过100马力,不超过120马力。 2 345,000.00 ₽ 10 1,725,000.00 ₽
问02 用于植物保护的喷雾器是自行式的,发电厂容量超过120hp,不超过300hp。 8 1,380,000.00 ₽ 30 5,175,000.00 ₽
问03 用于植物保护的喷雾器是自行式的,发电厂容量超过300马力。 16 2,760,000.00 ₽ 40 6,900,000.00 ₽
问04 自行式割草机 4 690,000.00 ₽ 14.66 2,528,850.00 ₽
XIX.为越野作业而设计的自卸车(编号870410分类)
R01 电厂容量小于200马力。 22.4 3,864,000.00 ₽ 35 6,037,500.00 ₽
R02 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200hp,小于650hp。 34.78 5,999,550.00 ₽ 51.12 8,818,200.00 ₽
R03 该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650马力,小于1,750马力。 41.3 7,124,250.00 ₽ 52.8 9,108,000.00 ₽
R04 该发电厂的容量至少为1,750马力。 61.1 10,539,750.00 ₽ 66 11,385,000.00 ₽

 

将千瓦转换为马力的计算器,反之亦然
输入无效
输入无效
输入无效
输入无效
从2023年1月3日起,俄罗斯联邦政府2016年6月2日第81号法令"关于自行式车辆和(或)拖车的处置费以及对俄罗斯联邦政府某些行为的修正"的规定生效,根据该法令,自行式车辆和拖车的处置费,包括从白俄罗斯共和国领土进口到俄罗斯联邦的处置费,是通过预付款(KBK15311009000011000110).

表格说明

  1. 标识码是由联邦税务局收集自行式车辆和拖车的回收费的目的而指定的。
  2. 电厂的额定功率考虑在内。 如果在自走式车辆和其他类型设备的护照的统一形式的字段"发动机功率(发动机),kW(hp)"中,该值仅以千瓦表示,则该比率用于计算并在转换为马力时支付1千瓦=1.35962马力
  3. 自行式车辆及其拖车的每个类别(类型)的回收费的金额等于基准费率与为特定位置提供的系数的乘积。 计算自行式车辆和拖车的回收费金额的基本费率为172500卢布,货运车辆和拖车为150,000卢布。 计算使用费金额的系数的主要标准是EAEU统一海关代码的代码。
  4. 自行式车辆和拖车的制造日期是根据2010年6月18日《关于个人跨越海关边界运输货物并执行与放行有关的海关业务的协定》附件6所规定的确定汽车或机动车辆放行时刻和发动机容量的程序确定的。 自行式车辆和(或)拖车的制造日期,以便联邦税务局收取回收费,在自行式车辆和其他类型设备的护照上注明。
  5. 分类代码是根据EAEU的海关代码给出的。 如果为不同类型的自行式车辆提供相同的EAEU HS代码和计算回收费金额的不同系数,而与此同时自行式车辆的名称与本清单的任何部分都不对应,则计算回收费金额的系数较高。 如果评估自行式车辆或拖车符合关税同盟"机械和设备安全"技术法规(TR CU010/2011)或关税同盟"农林拖拉机和拖车安全"技术法规(TR CU031/2012)的要求的文件,为了计算和支付处置费的目的,使用eaeu hs代码,根据该代码,货物由海关当局分类。 如果eaeu HS代码在确认符合先前有效版本的文件中规定,则根据商品项目,子项目和子项目级别的EAEU HS代码符合性表支付回收费。
  6. 车辆总重量是制造商规定的道路重量,作为车辆的最大设计重量。 它等于车辆自身重量与货物、驾驶员和满油箱的最大重量之和。
  7. 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被理解为具有由制造商设置的设备,乘客和货物的车辆的最大质量,由于其设计和指定的特性。
  8. 控制重量为空重减去驾驶员75公斤的重量再加上100公斤的重量。
  9.  拖车的载重量被理解为拖车被设计为运输的货物的最大重量,由制造商(制造商)设定。
  10. 位于特殊车辆上的设备和装置(起重机,配备带工作平台的升降机的车辆,拖车等。)等同于货物。

车辆类别

  • 类别:L-机动车辆,包括两轮,三轮和四轮车辆。
    • 轻便摩托车,摩托车,软皮鞋,包括:
      • 类别:L1-两轮车辆,其最大设计速度不超过50km/h,其特征在于:
        • 在内燃机的情况下,发动机排量不超过50cm3,或
        • 在电动机的情况下,长期负载模式下的额定最大功率不超过4kW。
      • 类别:L2-具有任何车轮布置的三轮车辆,其最大设计速度不超过50km/h,其特征在于:
        • 在强制点火的内燃机的情况下,发动机排量不超过50cm3,或
        • 在另一种类型的内燃机的情况下,最大有效功率不超过4千瓦,或
        • 在电动机的情况下,长期负载模式下的额定最大功率不超过4kW。
    • 摩托车,滑板车,三轮车,包括:
      • 类别:L3-发动机排量(在内燃机的情况下)超过50cm3(或)最大设计速度(使用任何发动机)超过50km/h的两轮车辆。
      • 类别:L4-车轮相对于中位纵向平面不对称的三轮车辆,其发动机排量(在内燃机的情况下)超过50cm3和(或)最大设计速度(具有任何发动机)超过50km/h。
      • 类别:L5-车轮相对于车辆的中位纵向平面对称的三轮车辆,其发动机排量(在内燃机的情况下)超过50cm3和(或)最大设计速度(具有任何发动机)超过50km/h。
        如果接触点的中心与一个车轴的车轮的路面之间的距离小于460毫米,则此类车辆属于L3类别。
        (经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2018年16月2日第29号决定修订)
    • 四轮摩托车,包括:
      • 类别:L6-四轮车辆,其质量不超过350kg,无负载,不包括电池的质量(在电动汽车的情况下),最大设计速度不超过50km/h,其特征在于:
        • 在强制点火的内燃机的情况下,发动机排量不超过50cm3,或
        • 在另一种类型的内燃机的情况下,最大有效发动机功率不超过4千瓦,或
        • 在电动机的情况下,电动机在长期负载模式下的额定最大功率不超过4kW。
      • 类别:L7-第L6类车辆以外的四轮车辆,其无载重重量不超过400公斤(用于货物运输的车辆为550公斤),但不包括电池的质量(电动车辆),而最大有效发动机功率不超过15千瓦。
  • 类别:M-车辆,至少有四个轮子的车辆,为乘客的运输而设计和制造。
    • 类别:M1 (乘用车)-除了驾驶员座位之外,不超过八个座位的车辆。
      不超过八个座位的车辆,不包括司机座位,用于乘客和货物的运输,如果设计规定的乘客数量的乘积由一名乘客的有条件重量(68公斤)超过与乘客同时运输的货物的计算重量,则属于M1类,否则属于N类。
    • 类别: M2 (公共汽车,无轨电车,专用乘用车及其底盘等)-除了驾驶员座位外,还有八个以上座位的车辆,总重量不超过5吨。
      • 除了司机外,还为22名乘客设计的车辆:
        • A类是专为运载站立乘客而设计的车辆。 车辆有座位,站立乘客必须保证适当的条件。
        • B类是一种不为载有站立乘客而设计的车辆. 在车辆中没有站立乘客的条件。
    • 类别: M3(公共汽车,无轨电车,专用乘用车及其底盘等)-除了驾驶员座位之外,还有八个以上座位的车辆,总重量超过5吨。
      • 除了司机外,还为22名乘客设计的车辆:
        • A类是专为运载站立乘客而设计的车辆。 车辆有座位,站立乘客必须保证适当的条件。
        • B类是一种不为载有站立乘客而设计的车辆. 在车辆中没有站立乘客的条件。
  • 类别:N-为运输货物而设计和制造的至少有四个轮子的车辆。
    • 类别:N1(面包车)-设计用于货物运输的车辆,总重量不超过3.5吨。
      • "I类"-参考重量*不超过1305公斤的车辆;
      • "Ii类"-参考重量*超过1305公斤,但不超过1760公斤的车辆;
      • "第III类"指参考重量*超过1,760公斤的车辆。
    • 类别:N2-专为货物运输而设计的车辆,总重量超过3.5吨,但不超过12吨。
    • 类别:N3(卡车)-设计用于货物运输的车辆,总重量超过12吨。
  • 类别:O-汽车和卡车,摩托车,滑板车和全地形车的拖车(半拖车)。
    • 类别:O1-毛重不超过0.75吨的拖车。
    • 类别:O2-总重量超过0.75吨,但不超过3.5吨的拖车。
    • 类别:O3-总重量超过3.5吨,但不超过10吨的拖车。
    • 类别:O4-总重量超过10吨的拖车。
  • 类别:T-轮式拖拉机。
    • 类别:T1 - 轮式拖拉机,最大设计速度不超过40km/h,最小轴距尺寸接近操作员至少1150mm,整备质量超过600kg,离地间隙不超过1000mm。
    • 类别:T2 - 最大设计速度不超过40公里/小时、最小轨道尺寸小于1150毫米、整备质量超过600公斤、离地间隙不超过600毫米的轮式拖拉机。如果拖拉机重心高度与平均最小轴轨道尺寸的比率超过0.9,则最大设计速度不应超过30公里/小时。
    • 类别:T3 - 轮式拖拉机,最大设计速度不超过40km/h,整备质量不超过600kg。
    • 类别:T4 - 最高设计速度不超过40公里/小时的专用轮式拖拉机:
      • T4.1-高性能拖拉机设计用于加工高茎作物,如葡萄园。 它们的特点是底盘或底盘的一部分的高度增加,以便它们可以平行于标高在其上方的植物行移动。 他们被设计装备可以被安装在前面,在车轴之间,在后面或在平台的工作身体。 在操作过程中,拖拉机的间隙超过1000mm,如果拖拉机的重心(与常规轮胎)的高度与平均最小轴距尺寸的比率超过0.9,那么最大设计速度不应超过30km/h;
      • T4.2-超宽拖拉机。 它们的特点是尺寸很大,是专门为加工大型农业区而设计的;
      • T4.3-带四轮驱动的低间隙林业或农用拖拉机,可更换的工作设备,其设计用于林业或农业工作,具有承重框架,一个或多个动力起飞轴,技术上允许的总重量不超过10吨,技术上允许的总重量与最大遏制重量之比小于2.5。 中心的高度这种拖拉机的重量(与常规轮胎)小于850毫米。
    • T5:最高设计速度超过40km/h的轮式拖拉机。
  • 类别:C-履带式拖拉机。
    • 类别:C1 - 履带式拖拉机,最大设计速度不超过40km/h,最小轴距尺寸接近操作员至少1150mm,整备质量超过600kg,离地间隙不超过1000mm。
    • 类别:C2 - 最大设计速度不超过40公里/小时、最小轨道尺寸小于1150毫米、整备重量超过600公斤、离地间隙不超过600毫米的履带式拖拉机。如果拖拉机重心高度与平均最小轴轨道尺寸的比率超过0.9,则最大设计速度不应超过30公里/小时。
    • 类别:C3 - 最大设计速度不超过40公里/小时,整备质量不超过600公斤的履带式拖拉机。
    • 类别:C4-最大设计速度不超过40公里/小时的专用履带式拖拉机:
      • C4.1-高性能履带式拖拉机,用于加工高茎作物,如葡萄园。 它们的特点是底盘或底盘的一部分的高度增加,以便它们可以平行于标高在其上方的植物行移动。 他们被设计装备可以被安装在前面,在车轴之间,在后面或在平台的工作身体。 在操作过程中,拖拉机的间隙超过1000mm,如果拖拉机的重心(与常规轮胎)的高度与平均最小轴距尺寸的比率超过0.9,那么最大设计速度不应超过30km/h;
      • C4.2-超宽履带式拖拉机。 它们的特点是尺寸很大,是专门为加工大型农业区而设计的;
      • C4.3-低间隙林业或农用履带式拖拉机,配备四轮驱动、可更换的工作设备,其设计用于林业或农业工作,配有支撑框架、一个或多个动力起飞轴、技术上允许的总重量不超过10吨,技术上允许的总重量与最大遏制重量的比率不超过2.5。 高度这种拖拉机的重心(与常规轮胎)小于850毫米。
  • 类别:R-拖车。
    • 类别:R1-拖车,其技术上允许的总重量不超过1,500公斤。
    • 类别:R2 - 技术上允许总重量超过1,500公斤但不超过3,500公斤的拖车。
    • 类别:R3-拖车,其技术上允许的总重量超过3,500公斤,但不超过21,000公斤。
    • 类别:R4 - 技术上允许总重量超过21,000公斤的拖车。每个类别的拖车,根据最大设计速度,在指定中有字母a或b:
    • 最高设计速度不超过每小时40公里的a型拖车;
    • b-最高设计速度超过40公里/小时的拖车。例如,Rb3类的拖车,沿车轴的技术上允许的总重量分布超过3,500公斤,但不超过21,000公斤,适用于T5类的拖拉机牵引。
  • 类别:G-全地形车本组可包括类别M和N的车辆,如果它们符合以下要求:
    • N1类车辆,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不超过2吨,以及m1类车辆,如有,则视为越野车辆:
      • 至少一个前轴和一个后轴,其设计确保它们同时驱动,包括其中一个轴的驱动可以被关闭的车辆;
      • 至少一个差速锁定机构或一个类似动作的机构并且如果它们(在单个车辆的情况下)能够克服30%的上升。
      • 他们还必须满足以下六项要求中的至少五项:
        1. 进入角度必须至少为25°;
        2. 出射角必须至少为20°;
        3. 纵向交叉角度必须至少为20°;
        4. 前轴下的离地间隙必须至少为180mm;
        5. 后轴下的离地间隙必须至少为180mm;
        6. 中心线离地间隙必须至少为200mm。
    • 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超过2吨的N1类车辆,或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不超过12吨的N2、M2或M3类车辆,如其设计可同时驱动所有车轮,包括可关闭一轴驱动的车辆,或符合下列规定,则视为全地形车辆:
      • 至少一个前轴和一个后轴具有同时驱动,包括其中一个轴的驱动可以被关闭的车辆;
      • 有至少一个差速锁定机构或一个类似动作的机构;
      • 车辆(在单个车辆的情况下)可以克服25%的上升。
    • 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超过12吨的M3类车辆,以及n3类车辆(拖拉机除外),如同时驱动所有车轮,包括可关闭一轴驱动的车辆,或符合下列规定,则视为全地形车辆:
      1. 进入角度必须至少为25°;
      2. 出射角必须至少为25°;
      3. 纵向交叉角度必须至少为25°;
      4. 前轴下的离地间隙必须至少为250mm;
      5. 中心线离地间隙必须至少为300mm;
      6. 后轴下的离地间隙必须至少为250mm。
      • 至少一半的车轴被驱动;
      • 有至少一个差速锁定机构或一个类似动作的机构;
      • 车辆(在单个车辆的情况下)可以爬升25%;
      • 至少满足以下六项要求中的四项:

根据G类车辆的基础(底盘)制造的特殊和专用车辆如果符合上述要求,则属于G类。

在指定全地形车辆类别时,字母G必须与字母M或N(例如,N1G)组合。

注意事项:

  1. 在进行检查以将车辆归类为G类时,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不超过2吨的N1类车辆和m1类车辆必须处于运行状态,即装满冷却剂、润滑剂、燃料、配备工具和备用车轮,驾驶员的标准重量也必须考虑在内,等于75公斤。 剩余的车辆必须装载到制造商设定的技术允许的最大质量。
  2. 通过计算方法确认车辆克服设定值(25%或30%)上升的能力;但是,技术服务可能需要展示适当类型的车辆进行真实测试。
  3. 在测量进入和退出角的角度以及越野的纵向角度时,没有考虑保护装置。
  4. 以下定义适用于进入角和退出角,以及越野和离地间隙的纵向角:
    • 入口角度根据ISO612标准;
    • 出口角度-符合ISO612标准;
    • 纵向交叉角度根据ISO612标准;
    • 中心线离地间隙是参考平面与位于其刚性元件上的车辆最低点之间的最短距离。 多轴手推车被认为是一个轴;
    • 一轴下的离地间隙是一个圆的弧的上点通过一轴的轮胎接触点的中心(在双轮胎的情况下,轴的内轮的轮胎)和接触车辆的最低点之间的距离,刚性地固

根据中大委员会2011年12月9日第877号决定(于2023年9月27日修订)

你可在此查阅轮式车辆(底盘)及拖架的回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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