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进口到关税同盟海关领土的产品(货物),在关税同盟内设立强制性要求,经董事会决定批准欧洲经委会 2012年12月25日第294号规定,在进口货物报关时,必须向海关当局提交有关评估其在联盟内遵守强制性要求的文件或有关该等文件的资料。
如果您的产品需要符合性声明或合格证书然后你需要熟悉这些信息。
根据法律规定EAEU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海关监管的立法海关当局确保对进口到俄罗斯联邦的货物遵守禁止和限制,其中包括技术管制措施。
根据29.05.2014的EAEU条约第53条第1和第2款,在EAEU领土上流通的产品必须是安全的。 已生效的产品技术法规,在EAEU境内投入流通,但必须通过技术法规规定的必要合格评定程序。
根据EAEU内技术法规议定书(EAEU条约附件第9号)第6段,规定符合适用于这些产品的技术法规要求并通过技术法规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的产品,必须在EAEU市场上强制贴上单一产品流通标志,并根据eaeu市场上单一产品流通标志的程序,经根据关税同盟委员会2011年7月15日第711号的决定. ,它在产品在EAEU市场上发布流通之前标记。
重要的是要理解,标签上包含的信息必须完全符合货物声明和产品附带的技术文件中所述的信息。
一般要求清单载于1997年8月15日第1037号政府法令。 "关于确保俄文提供进口到俄罗斯联邦境内的非食品产品信息的措施",尽管根据俄罗斯联邦政府第246号法令,于2018年3月13日无效。
关于非食品产品的信息,考虑到它们的类型和特征,应包含以下俄文信息:
这些信息必须放在产品的包装或标签上,载于产品所附的技术(操作)文件、产品每个单元的传单插页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接受某些类型的货物。
标签上最重要的是产品的名称。 它应该包括俄罗斯产品的实际名称和文章或模型,但这不是标签上应该存在的所有信息。
关税同盟有许多技术法规,根据货物类型提出要求。 因此,例如,有一个单独的技术法规(TRTS)005/2011"关于包装安全",它规定包装必须标有特征"玻璃叉"图标,如果容器用于食品,以及划掉的图标"玻璃叉",如果不是为了食物。
此外,不同的法规还规定了标记应在何处应用的要求。 主要有两个要求 –标记;标记它必须在产品的每个单元上和整个包装上。 通常在盒子上。 但有些产品也有自己的细微差别。
通常,在许可证登记阶段,对符合关税同盟技术法规要求的产品商定标签:符合性声明TR中或符合TR CU的证书。 认证机构检查标签并指出需要如何更改或补充。 只有在那之后,它的样品可以发送给卖家的贴纸上货物还有盒子。
在检测到缺席的情况下EAC标记海关当局很可能希望根据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典第16.3条提起行政违法案件。 "不遵守禁止和(或)限制货物进口到EAEU的关税领土或进入俄罗斯联邦和(或)出口货物从EAEU的关税领土或俄罗斯联邦。"
本文假设罚款50至300千卢布和没收货物的可能性。 平均而言,AP案件进行两到四个月,然后对AP案件做出决定,之后需要支付罚款。 所有这段时间,货物将在仓库负责存储。 罚款支付后,参与者有对外经济活动有两种选择:要么将产品发送到再出口,或将货物运往海关仓库并在那里标记,然后重新向海关提交报关单。 这两种选择都会导致严重的额外财务成本和费用。
运输之前应始终进行标签审批流程。 通常,进口商将其样品发送给卖方,然后卖方在发货前将标签附加到产品和盒子上。
适当的关税同盟委员会第711号决定它在2011年被采用,但由于特别警惕,海关最近开始执行。 对外经济活动的参与者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个事实,即在符合性声明的商品标签上没有强制性的EAC标记,或者这种标记存在于粘贴在盒子上的标签上,但 有时标签上的标志本身看起来不正确–它在水平或垂直方向强烈拉长,这也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根据EAEU内技术监管议定书(EAEU条约附件第9号)第2段,产品进入流通是指为在欧亚经济联盟领土上分销而供应或进口产品。 根据EAEU TC 进口货物到联盟的关税领土-执行与越过海关边界有关的行动,因此货物在海关当局放行之前抵达EAEU的海关领土。
随附文件,货物或包装上没有单一处理标记可能表明与向海关当局提交无效文件(与货物无关)相关的技术监管措施不遵守的风险。
在适用海关管制表格和确保这些风险的措施时,除检查是否存在处理标志外,对参与外国经济活动的人规定了行政责任16.3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典。
请注意,这种责任仅适用于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典第16.2条第3部分规定的没有地址标志的情况。
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于2018年15月5日发出第01-11/50898号函,内容是海关总署达维多夫上校所写的与不遵守技术管制措施有关的行政违法案件 它解释了没有EAC标志和货物标签不正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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