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到选管局境内的货物贴标签的规定

如果进口到关税同盟海关领土的产品(货物),在关税同盟内设立强制性要求,经董事会决定批准欧洲经委会 2012年12月25日第294号规定,在进口货物报关时,必须向海关当局提交有关评估其在联盟内遵守强制性要求的文件或有关该等文件的资料。

如果您的产品需要符合性声明或合格证书然后你需要熟悉这些信息。

根据法律规定EAEU和俄罗斯联邦关于海关监管的立法海关当局确保对进口到俄罗斯联邦的货物遵守禁止和限制,其中包括技术管制措施。

根据29.05.2014的EAEU条约第53条第1和第2款,在EAEU领土上流通的产品必须是安全的。 已生效的产品技术法规,在EAEU境内投入流通,但必须通过技术法规规定的必要合格评定程序。EAC标志

根据EAEU内技术法规议定书(EAEU条约附件第9号)第6段,规定符合适用于这些产品的技术法规要求并通过技术法规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的产品,必须在EAEU市场上强制贴上单一产品流通标志,并根据eaeu市场上单一产品流通标志的程序,经根据关税同盟委员会2011年7月15日第711号的决定. ,它在产品在EAEU市场上发布流通之前标记。

重要的是要理解,标签上包含的信息必须完全符合货物声明和产品附带的技术文件中所述的信息。

一般要求清单载于1997年8月15日第1037号政府法令。 "关于确保俄文提供进口到俄罗斯联邦境内的非食品产品信息的措施",尽管根据俄罗斯联邦政府第246号法令,于2018年3月13日无效。

关于非食品产品的信息,考虑到它们的类型和特征,应包含以下俄文信息:

  • 产品名称;
  • 国家的名称,制造商(公司的名称可以用拉丁字母表示);
  • 用途(使用范围)、主要性质及特点;
  • 有效和安全使用的规则和条件;
  • 关于商品的其他信息根据俄罗斯联邦的立法,国家标准对某些类型的非食品产品的要求及其销售规则。

这些信息必须放在产品的包装或标签上,载于产品所附的技术(操作)文件、产品每个单元的传单插页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接受某些类型的货物。

标签上最重要的是产品的名称。 它应该包括俄罗斯产品的实际名称和文章或模型,但这不是标签上应该存在的所有信息。

关税同盟有许多技术法规,根据货物类型提出要求。 因此,例如,有一个单独的技术法规(TRTS)005/2011"关于包装安全",它规定包装必须标有特征"玻璃叉"图标,如果容器用于食品,以及划掉的图标"玻璃叉",如果不是为了食物。

此外,不同的法规还规定了标记应在何处应用的要求。 主要有两个要求 –标记;标记它必须在产品的每个单元上和整个包装上。 通常在盒子上。 但有些产品也有自己的细微差别。

通常,在许可证登记阶段,对符合关税同盟技术法规要求的产品商定标签:符合性声明TR中或符合TR CU的证书。 认证机构检查标签并指出需要如何更改或补充。 只有在那之后,它的样品可以发送给卖家的贴纸上货物还有盒子。

根据TR CU017/2011查看轻工业产品的标签要求列表

  1. 产品标签必须可靠、可读且便于检查和识别。 标记应用于产品、附于产品的标签或产品标签、产品的包装、一组产品的包装或产品的单张。 标记必须包含以下必填信息:
    • 产品名称;
    • 制造国名称;
    • 制造商的名称,或卖方或制造商授权的人;
    • 制造商或卖方或制造商授权的人的法定地址;
    • 产品尺寸;
    • 原料的组成;
    • 商标(如有);
    • 关税同盟成员国市场上的单一产品流通标志;
    • 制造商的保修义务(如有必要);
    • 制造日期;
    • 品的批号(如有必要)。
  2. 根据轻工业产品的类型和用途,标记应包含以下信息:
    • 对于服装和纺织品,其他信息应包括:
      • 产品顶部和衬里材料中天然和化学原料的种类和质量分数(百分比)。 原料实际含量的偏差不应超过+5%;
      • 模型;
      • 产品护理符号;
      • 操作过程中如何护理产品的说明(如有必要)。
    • 对于针织和纺织面料,由其制成的单件产品,地毯,毯子,床罩,窗帘,其他信息应包含:
      • 原料(地毯和由其制成的产品的堆表面)的类型和质量分数(百分比)。 原料实际含量的偏差不应超过+5%;
      • 件在归一化湿度下的质量(用于针织物);-颜色稳定性(用于针织物和纺织物);
      • 表面处理类型(如有);
      • 产品护理的符号。 对于鞋子,其他信息应包含:
      • 产品的型号和(或)物品;
      • 用于制作鞋子顶部,衬里和底部的材料类型;
      • 鞋子护理说明(如有必要)。
    • 对于服装和毛皮产品,其他信息应包括:
      • 毛皮的类型及其加工类型(染色或未上漆);
      • 产品护理符号;
      • 操作期间护理产品的说明(如有必要)。 对于皮革制品,其他信息应包括:
      • 上部材料的名称;
      • 模型;
      • 操作说明(如有必要)。
    • 对于皮革,其他信息应包含:
      • 皮肤的面积或质量;
      • 厚度(如有必要);
      • 品种繁多。
    • 对于毛皮,其他信息应包含:
      • 毛皮的种类;
      • 处理类型;
      • 等级,品牌;
      • 面积或尺寸。
  3. 标记和信息必须以俄语或关税同盟成员国的官方语言提供,在该产品生产和销售给消费者的领土内。
    • 对于进口产品,允许使用拉丁字母的字母表示产品制造国的名称,制造商的名称及其法定地址。
  4. 没有适当的确认,不允许使用"环保","骨科"和其他类似适应症。

在检测到缺席的情况下EAC标记海关当局很可能希望根据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典第16.3条提起行政违法案件。 "不遵守禁止和(或)限制货物进口到EAEU的关税领土或进入俄罗斯联邦和(或)出口货物从EAEU的关税领土或俄罗斯联邦。"

本文假设罚款50至300千卢布和没收货物的可能性。 平均而言,AP案件进行两到四个月,然后对AP案件做出决定,之后需要支付罚款。 所有这段时间,货物将在仓库负责存储。 罚款支付后,参与者有对外经济活动有两种选择:要么将产品发送到再出口,或将货物运往海关仓库并在那里标记,然后重新向海关提交报关单。 这两种选择都会导致严重的额外财务成本和费用。

运输之前应始终进行标签审批流程。 通常,进口商将其样品发送给卖方,然后卖方在发货前将标签附加到产品和盒子上。

根据海关当局的说法,有一些典型的错误是关键的,点击查看它们。

  1. 卖方使用其他人的盒子已经打印的信息。 例如,有些情况下,制造商从旧批次中有一些未使用的包装,俄罗斯买家订购了不同物品或型号的货物,这些包装适合他。 这可能会导致清关出现严重问题。 
  2. 盒子上没有注明制造商. 例如,产品的制造商和原产国必须在包装盒上注明。 但通常情况下,为了省钱,进口商同意卖方的标签应该是"销售"的商品。 也就是说,他们表明自己是制造商。 因此,一方面,标签在俄罗斯销售时不需要粘在货物上,另一方面,这是避免不必要成本的非常方便的方法。 通常,进口商没有具体说明这些信息,以便该产品的最终买家不直接与制造商联系,绕过中介进口商的公司。 然而,没有这些信息是直接违反法律的,这导致了行政案件的启动。
  3. 不正确的温度条件和到期日期。 储存和运输的温度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注明. 然而,在有些情况下,标签上显示的温度范围与现实有很大不同。 例如,产品在5至20度的温度下储存。 但它发生在冬天,外面是零下8度,货物不在冷藏集装箱里。 在这种情况下,植物检疫监督服务可以禁止进口货物到该国。
  4. 食品的有效期必须指定。 碰巧货物的运输时间超过包装上注明的天数。 在这种情况下,产品也可能无法通过植物检疫控制。
  5. 标签上的不完整数据。 如果产品正在运输,但标签上注明不完整的信息。 有必要指定有关进口商的信息-公司名称及其法定地址。 此外,必须注明货物的原产国。 通常,它写在制造商的地址旁边。 如果外贸参与者想要获得优惠,这些信息尤其必要。 标签上没有这些信息的结果不仅可能是拒绝偏好,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是行政犯罪。
  6. EAC标志丢失或标记不正确。 也许最常见的问题是EAC标记. 根据俄罗斯和EAEU国家的现行立法,如果进口货物受技术法规的约束,则必须用单一的"EAC"地址标记进行标记。 他说,产品已通过关税同盟技术法规中规定的所有合格评定(确认)程序,并符合其中规定的所有要求。

适当的关税同盟委员会第711号决定它在2011年被采用,但由于特别警惕,海关最近开始执行。 对外经济活动的参与者经常会遇到这样一个事实,即在符合性声明的商品标签上没有强制性的EAC标记,或者这种标记存在于粘贴在盒子上的标签上,但 有时标签上的标志本身看起来不正确–它在水平或垂直方向强烈拉长,这也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根据EAEU内技术监管议定书(EAEU条约附件第9号)第2段,产品进入流通是指为在欧亚经济联盟领土上分销而供应或进口产品。 根据EAEU TC 进口货物到联盟的关税领土-执行与越过海关边界有关的行动,因此货物在海关当局放行之前抵达EAEU的海关领土。

随附文件,货物或包装上没有单一处理标记可能表明与向海关当局提交无效文件(与货物无关)相关的技术监管措施不遵守的风险。
在适用海关管制表格和确保这些风险的措施时,除检查是否存在处理标志外,对参与外国经济活动的人规定了行政责任16.3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典。

请注意,这种责任仅适用于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典第16.2条第3部分规定的没有地址标志的情况。

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于2018年15月5日发出第01-11/50898号函,内容是海关总署达维多夫上校所写的与不遵守技术管制措施有关的行政违法案件 它解释了没有EAC标志和货物标签不正确的情况.

游戏规则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在开始之前,我们建议您联系寻求建议 为了不结束在别人之前退出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