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车辆(底盘)及拖架回收费的金额/h3>

俄罗斯联邦政府2024年9月13日第1255号决议"关于俄罗斯联邦政府某些行为的修正案"/h3>

俄罗斯联邦政府决定:/p>

  1. 批准所附的对俄罗斯联邦政府法令的修正案。/li>
  2. 确定在计算进口到俄罗斯联邦的车辆的回收费时,俄罗斯联邦政府2013年12月26日第1291号法令批准的"轮式车辆(底盘)和拖车的回收费和俄罗斯联邦政府某些法令的修正案"(经俄罗斯联邦政府第1291号法令修订)批准的轮式车辆(底盘)和拖车的种类和类别清单。2024年1月31日"关于对俄罗斯联邦政府某些法案的修订"),但须在2024年10月15日前向海关当局提交上述计算回收费的金额/li>
  3. 2023年9月22日俄罗斯联邦政府第1547号法令"关于对俄罗斯联邦政府某些行为的修正"(俄罗斯联邦立法汇编,2023年,第39号,第7052条)批准的对俄罗斯联邦政府法/li>
  4. 该决议于2024年10月1日生效。/li>

俄罗斯联邦政府主席米哈伊尔*米舒斯汀/p>

您可以在下表中找到收取回收费的设备列表和当前关税。 span style="color: #ff0000;">更改后的位置以红色突出显示。/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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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正在对俄罗斯联邦政府行为进行的更改/span> 回滚正在对俄罗斯联邦政府行为作出的改变/span>

p style="text-align: center;">俄罗斯联邦政府法案修正案/p>
  1. 在2013年12月26日俄罗斯联邦政府法令N1291"关于轮式车辆(底盘)和拖车的回收费用以及俄罗斯联邦政府某些法案的修正案"(俄罗斯联邦立法集,2014年,第2号,第115条;2016年,第7号,第991条;2017年,第42号,第6156条;2019年,第15号,第1756条;N48,艺术.6829;2020,ñ47,艺术.7560;2022,ñ48,艺术.8501;2023,ñ28,艺术.5232;Ñ39,艺术.7052;Ñ43,艺术.7723;2024,Ñ1,艺术.267;Ñ6,艺术.841):ul>
  2. a)在上述决议案批准的收集、计算、支付及收取轮式车辆(底盘)及拖架的回收费的规则内,以及退还及抵销多缴或多缴的费用:ul>
  3. 在第8段第二段:ul>
  4. 应删除"或以未支付处置费为基础"的字样;/li>
  5. 添加以下句子:"关于不支付回收费的理由的信息根据联邦海关服务处的信息按照指定程序输入车辆的电子护照(车辆底盘的电子护照)。";/li>
  6. 第11段:/span>
    • "E"项的措词应如下:ul>
    • ""f)运输(运输)文件副本(如果有的话);";/li>
  7. 在"生态级拖拉机单位"之后的"k"项应补充"欧元-5和";/span>
  8. 增加以下"m"分段:/span>
    • ""m)文件,确认车辆是由国家方案参与者的家属进口到俄罗斯联邦的,以便利居住在国外的同胞自愿重新安置到俄罗斯联邦(如果有适当的理由)。";/li>
  9. 增加第11(7)段如下:/span>
    • ""11(7). 付款人或其授权代表,连同本细则第11款规定的文件,应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2017年12月20日第107号决定附录第3号第6款提交证明存在免缴关税 "关于与个人使用货物有关的某些问题"(如经确认已迁往俄罗斯联邦永久居住地的个人向俄罗斯联邦进口轮式车辆,则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2017年12月20日G.N107"关于个人使用货物有关的某些问题"的决定附录3第6段免征关税和税款)。";/li>
  10. 文件"一词之后的第12款第一款应补充"在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期限内自提交计算处置费之日起,";/span>
  11. 第13段的措词应如下:/span>
    • ""13. 海关当局向付款人或其授权代表发出海关收货单。 填写和使用与支付处置费有关的海关收据单和附加单的程序是根据联邦法第29条"关于俄罗斯联邦海关管制和俄罗斯联邦某些立法修正案"确定的。"";/li>
  12. b)向其支付回收费的轮式车辆(底盘)和挂车的种类和类别清单,以及上述决议批准的回收费数额,应载列如下措词:/span>

""经俄罗斯联邦政府2013年12月26日第1291号法令批准(经俄罗斯联邦政府2024年9月13日第1255号法令修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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