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金额超过3,000,000卢布,则按照2017年8月16日第181-I号俄罗斯银行指示第5章规定的程序进行与授权银行的合同登记。"关于居民和非居民在进行货币交易时向授权银行提交证明文件和信息的程序,关于货币交易的统一会计和报告形式,提交文件的程序和时间"(以下简称第181-I号指示)(不迟于货物、根据关税同盟海关立法作为货物申报的文件、有条件放行的申请(出口货物的一个组成部分的放行申请),或在没有根据关税同盟海关立法要求货物报关的情况下--不迟于第181号指示第8.2段第8.2.2分段规定的截止日期--以及居民提交证明文件的证明)。
对于合同的登记,居民提交给授权银行,考虑到合同的登记条款(第181-I号指令第5.7条),以下文件和信息在同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