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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铁路运输危险货物列报规则。

货运代理必须只提供符合铁路危险品运输规则要求的货物。 在遵守一般安全措施方面,货运代理必须:

  • 确保根据《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附件2(按字母顺序排列的铁路运输危险货物索引)的要求,对危险货物进行分类和批准运输;
  • 提供符合CBC要求的技术上可维修的容器,中共,经检验及发现适合运输危险品;
  • 遵守有关货物包装的要求和联合包装的条件;
    遵守《危险品运输规则》所规定的有关在货位上应用危险标志和标记的规定;
  • 按照现行GOST和标准使用经批准并适合运输相关物质和产品的容器;
  • 当用液体填充容器时,必须提供足够体积的未填充空间,以防止由于在运输过程中可能的温度变化引起的液体膨胀而导致容器的泄漏或残余变形;
  • 禁止使用未经过与货物化学相容性测试的容器;
  • 不要允许有变形或密封性的容器运输;
  • 遵守有关发送方法和发送限制的要求;
  • 在将危险货物和非危险货物一起运输时,以及在将不同名称的危险货物装入一个集装箱时,遵守《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附录第4号和第5号关于联合装;
  • 通过定义第12章,在集装箱装载和固定危险货物时,遵守TU CM943制定的要求。

 

根据TU CM943为运输提出的第5.1节第1章货物它必须以这样一种方式准备,即在运输过程中确保火车交通的安全,货物,货车和集装箱的安全。

发展、批准程序MTU," >南大由TSM943的第1章第7节第7.2和7.3段定义。 对于NTU,使用期限为5年,MTU使用期限为自批准之日起7年。 该文件必须在JSC"俄罗斯铁路"系统中签署和注册。

2. 在桶中放置和固定危险货物的方法的要求。

2.1. 所有以桶装运输的货物必须在末端装上塞子,封闭和密封包装,没有变形的迹象。 不允许货物泄漏或容器、墙壁和地板上存在冷凝物。 当装进几层时,桶的尺寸、高度和重量应相同。 禁止将不同大小和重量的桶装入一层.

2.2. 下层货物的每个单元应位于两个横截面至少为40x100mm的木衬里上,沿着集装箱铺设,以减少集装箱地板上的特定负载。 衬里可以沿着容器的整个长度是实心的,或者由几个部分组成。

2.3. 两层或两层以上没有托盘的桶必须放在垫圈上。 对于100-200升的桶,垫片的尺寸不小于20毫米,对于50和更少升的桶,垫片的尺寸为10毫米。先决条件是存在由厚纸板(胶合板,板)制成的垫片,墙壁和货物之间,每行货物之间,不包括接触。

2.4. 在托盘上放置桶(GOST33757-2016"扁平木托盘")时,货物必须用薄膜复盖并用吊索捆绑-两个水平和两个垂直,托盘底部下方有一个机构。 在运输包装内,应在桶之间铺设致密的纸板。 同一容器中使用的托盘必须具有相同的尺寸,上下底座。 不允许相对于托盘固定的桶进行运输。 先决条件是存在由厚纸板(胶合板,板)制成的垫圈,在墙壁和负载之间,不包括接触。

2.5. 桶必须紧紧地装载到满负荷在一个或两行没有位移和间隙。 如果总重心的位移超过600毫米,则按NTU或MTU进行加载。 间隙应由间隔条消除。 端壁和门道由防护罩保护。

3. 在Eurocubes中放置和固定危险品的方法的要求。

3.1. Eurocube(散装和散装货物的中型集装箱)必须有一个密封的排水沟,一个可维修的紧固机构(锁)。 容器,板条箱,加强筋不应有任何变形。 框架的结构元件在操作过程中不应损坏聚合物容器。

3.2. 泄漏,冷凝水的存在是不允许的。 必须在墙壁和负载之间铺设密集的纸板(胶合板,板),不包括容器的接触损坏。

3.3. 对于压力下的货物或产生压力的货物属性,集装箱必须配备安全装置。

3.4. 每个Eurocube都必须标有工厂标记;标记,这允许识别Eurocube,在堆叠期间指定最大负载。

3.4. Eurocubes中的货物,包括将其他货物放置在其他容器或包装中的货物,根据NTU或MTU附加。

4. 在压力下用压缩、液化和溶解气体将危险货物放入钢瓶并固定的方法的要求。

4.1. 压缩、液化和溶解钢瓶的运输介绍

  • 在气体的压力下,它只进行:
  • 取决于钢瓶、阀门的完全可用性及其可用性;
  • 在存在用密封件密封的安全帽的情况下;
  • 在存在两个厚度至少为25mm的保护环的情况下;
  • 如果气瓶的阀门上有塞子(根据灌装说明);
  • 在根据GOST949-73施加到圆柱体上的有色条纹的存在下。

4.2. 将钢瓶装入容器是在一个方向上安装安全帽的水平位置进行的。 在垂直位置,油缸可以在有保护环的情况下和在紧装的情况下加载,确保不可能移动或下降。 带有危险等级2.1和2.3且带有附加危险标志3的钢瓶必须固定,以便排除钢瓶彼此之间以及与容器的金属部件接触的可能性。 用于紧固的板必须浸渍阻燃剂。

4.3. 纵向和横向位移用杆和板固定。 端壁和门口由防护罩保护。

4.4. 装在盒子里的钢瓶应放在靠近端壁的容器中,并安装屏障。 箱均匀地分布在容器的整个区域上。 如果堆栈的高度存在差异,则根据条款5.3进行释放。 端壁和门道由防护罩保护。

4.5. 没有包装的钢瓶,水平装载,由NTU或MTU装载和接受。

5. 所有货物的要求。

5.1. 装载它的容器危险货物,必须在技术上健全并清除以前运输的货物和垃圾,符合国际安全集装箱公约的要求,以及符合海关公约的要求(安全批准板的存在(KBK板)和海关封条和封条(CPC板)下的货物运输入口上的车牌。

5.2. 如果需要用非均质载荷装载集装箱,较重的放在集装箱的中间部分或均匀地放在整个楼面面积上,较轻的放在集装箱的端部或重载之上,考虑到货物的安全和集装箱的容量。

5.3. 当装载不同高度的货物时,使用间隔框架,当层降低时安装。

5.4. 必须在门口安装屏障。 屏蔽基于三个横截面为50x150mm的横向板,位于彼此相同距离的水平面上。 横向板的端部应按照容器侧壁波纹的形状和尺寸进行锯切。 横向板从门口插入容器的第一波纹中。 底板放置在集装箱的地板附近,第二个在中间,第三个在装载高度。 一个至少四个的垂直板,厚度应为25至30毫米,宽度为120至150毫米。横向和垂直板的紧固是用60至70毫米长的钉子制成的,每个接头至少有两个。 不允许用钉子穿过护罩,因为锋利的边缘会损坏容器。 安装胶合板,纸板和其他板材在门口不被用于制造屏蔽。 极端行应通过屏障屏蔽在门口清晰可见。

5.5. 容器的端壁由类似于条款5.4的护罩保护。 当负载均匀时,允许用横截面至少为10mm的胶合板在整个负载高度上围栏端壁。

5.6. 从门和负载以及从负载到端壁的距离必须相同。 货物相对于集装箱的纵向和横向对称平面均匀对称地放置。 如果存在间隙,则通过安装间隔框来选择距离。

5.7. 在不同容器中运输的危险货物必须考虑到均匀分布而分开放置,并由一张横截面至少为10mm的胶合板彼此分开。

5.8. 不允许使用与TSM943不符的空气枕头、泡沫和其他道具。

5.9. 不允许将带有钉子的缓冲材料附着在地板和集装箱结构的任何其他部分以及其他货物紧固元件上。

5.10. 所有载有危险货物的货物包装必须按照货物运输规则标上运输标记。

5.11. 所有液体货物必须提供集装箱证书. 根据要求,可以要求化学产品与集装箱相容的协议,集装箱技术证书,根据货物的性质计算集装箱的填充量。 所有文件必须有原件和翻译成俄文,由货代或货主的印章证明,并注明翻译人员的文凭。

6. 允许转运的危险品,在PJSC"VMTP"码头更正装载。

批准验收的通用集装箱运输的危险品,允许重新装船或校正装船。 处理危险品的工作是在集装箱码头(CT)的专门地点进行的。 申请必须附有MSDS,集装箱证书(液体货物)。 文件的要求载于第5.11条。

6.1. 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货物分为几类。 如果货物有一个在允许的货物中没有注明的子类,那么这种货物需要额外的批准。 允许,无需额外的批准,类时安装一个屏障屏蔽:

  • 2.1-易燃气体。
  • 2.2-非易燃无毒气体。
  • 3-易燃液体。
  • 4.1-易燃固体,但具有自反应性和脱敏炸药特性的货物除外。
  • 6.1(包装组2和3)-有毒(有毒物质)
  • 8(包装组2和3)-腐蚀性(腐蚀性)物质
  • 9-其他危险物质和产品。

6.2. 对于货物的超载或其他操作,除了p6.1之外,还必须履行对货物包装施加的条件。 没有额外的批准是允许的:

  • 箱高达50公斤无托盘,装载考虑到门口的安全打开高度。
  • 袋子由50kg决定不用托盘装载考虑到门道的安全打开高度。
  • 在托盘上形成运输包装的袋子,盒子,桶,最大重量可达1,500kg。 运输包装的高度必须考虑到从负载到门口壁架的间隙至少为150mm,以便安全拆卸。
  • MKR(取决于装载在托盘上或使用垫圈安全启动叉车叉)装载到门口壁架至少150毫米,以便安全拆卸。
  • 金属桶(标准尺寸200升)浸入最多两层。
  • 考虑到从负载到至少150mm的门口壁架的间隙,具有圆形底座的聚合物桶被浸入,以便安全移除。
  • 两层Dshv1200x1000x1150mm的欧洲管,可装入NS容器,门口高度为2597mm。

6.3. 在集装箱自动装货和满足条款6.1和6.2的条件的情况下,有必要考虑到哪种运输将用于装货。 如果是带有末端装载的卡车,则在没有额外批准的情况下进行工作,同时考虑到货物的包装:

  • 50公斤以下的箱子
  • 重量不超过50公斤
  • 运输包形成并相对于托盘水平固定。 卡车内的运动是在滚轮的帮助下进行的. 如果运输包不稳定,则额外约定过载。

没有托盘的MKR,没有超过50升托盘的桶不接受在有末端装载的汽车上超载。

在符合第6.1和6.2条的情况下,载有侧装货和集装箱-集装箱选择的卡车是在没有额外批准的情况下处理的。

6.4. 在不履行条款6.1-6.3的条件的情况下,如果无法安全地进行工作,或者如果在工作期间检测到有缺陷的容器,则不进行进一步的工作。 终端的负责员工制作AOF,发送给货运部门,以便进一步通知货代。

6.5. 对于未按类别(子类)列入清单的货物或带有不符合第6.2和6.3段要求的集装箱的货物,在提交申请之前需要事先获得货运部门的批准。